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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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資金現(xiàn)金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4,**7元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詳細見招標文件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寧波市海曙區(qū)三市地塊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1)
致:各投標人 招標人現(xiàn)對本項目作如下澄清、修改,請認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與招標文件不一致之處,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為準。 一、招標文件修改 1、招標文件《招標公告》第2.2條款: 原為:“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元?!? 現(xiàn)修改為:“本次招標建安工程招標控制價:********元。” 2、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3.2.4條款“最高投標限價”: 原為:“?最高投標限價(即招標控制價)********元” 現(xiàn)修改為:“?最高投標限價(即招標控制價)********元” 3、 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定標辦法》中“附表.商務標評審表” (1) 投標報價 原為:“本招標文件約定的最高投標限價為:******** 元。不可競爭費(含暫估價、暫列金及其他不可競爭費)合計 ******7 元(含稅),其中建筑渣土處置費 ******8 元(含稅)。(四舍五入,保留整數(shù),計算詳見附件)。” 現(xiàn)修改為:“本招標文件約定的最高投標限價為:********元。不可競爭費(含暫估價、暫列金及其他不可競爭費)合計 ******8元(含稅),其中建筑渣土處置費 ******8 元(含稅)。安全文明施工費低限值 ****** 元(含稅)(四舍五入,保留整數(shù),計算詳見附件)。” (2)投標報價區(qū)間 原為:“招標人意向合理報價上限為:浮動率上限為-7% ,即 ********.7 元(含該范圍上限本數(shù)),投標報價=評審控制價×(1+投標報價浮動率)+不可競爭費?!? 現(xiàn)修改為:“招標人意向合理報價上限為:浮動率上限為-7% ,即 ********.5 元(含該范圍上限本數(shù)),投標報價=評審控制價×(1+投標報價浮動率)+不可競爭費?!? 4、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中人工信息價 原為:“《寧波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綜合版)****年1月刊寧波市信息價” 現(xiàn)修改為:“《寧波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綜合版)****年2月刊寧波市信息價” 5、本項目電子工程量清單內容調整。 6、現(xiàn)重新提供本項目電子招標文件,以此件為準。請投標人在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https://jyxt.zwb.ningbo.gov.cn:****/website/home)自行下載。
二、本項目開標時間和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招標人:寧波市海曙區(qū)市政投資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寧波中基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年3月**日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