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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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資金現金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0 |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分法(含隨機因子) |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各潛在投標人: ****年綠美示范點補助資金(龍門縣南昆山水西綠美示范點)項目施工(工程編號:惠公易建龍門【****】**8)于****年**月**日在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同時發(fā)布了招標公告,現對原招標文件作如下更正: 1、原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第**頁“2.2.3(2)項目負責人任職資格與業(yè)績(6分)”條款:
現更正為:
2、原招標文件第**頁“1. 評標方法”做如下更正:
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內容與招標文件、招標公告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更正公告為準,其他內容不變。 本項目的開標時間、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作相應順延,具體時間以本項目調整后的《招標日程安排表》為準。本澄清更正公告通過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招投標系統(tǒng)發(fā)布,默認投標人已確認收到,投標人無需另外回函確認。 特此公告。
招標人:龍門縣林業(yè)事務中心 招標代理人:龍門縣龍旭招標造價服務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年**月**日 | |||||||||||||
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