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發(fā)布區(qū)域
發(fā)布區(qū)域 | 方家莊鎮(zhèn)/杜家莊村 |
轉出方信息
轉出方名稱 | 天津市寶坻區(qū)方家莊鎮(zhèn)杜家莊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類型 | 集體 |
聯(lián)系地址 | 天津市寶坻區(qū)方家莊鎮(zhèn)杜家莊村 |
轉出信息
轉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屬于再次轉出 | 否 | ||
項目名稱 | 寶坻區(qū)方家莊鎮(zhèn)杜家莊村7.7畝(**5個樹坑)林地經營權 | ||
資產權益 | |||
掛牌價格 | ****0.**0元(總價)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價款 |
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承包期內,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內如發(fā)生任何事故或各項經濟損失,均由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2、如有樹木補貼,樹木補貼歸村集體所有。3、在承包期內,發(fā)包方不保水源和電源,按現(xiàn)有電力設施、水利設施提供給承包方使用;4、在承包期內,發(fā)包方僅提供樹坑點位,樹木種植品種為楊樹,樹苗由承包方自購;5、如遇承包地塊在承包期內被國家或地方征收、征用時,各項補償款由各權利人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分別享有。部分土地被征收或征用,發(fā)包方與承包方雙方按剩余承包土地面積簽訂補充協(xié)議繼續(xù)履行原承包合同,不退征收部分剩余年限承包費;如土地全部被征收,承包方需采伐樹木,發(fā)包方應協(xié)助承包方辦理樹木采伐手續(xù),樹木采伐后合同終止,不退剩余年限承包費,不再續(xù)包。6、在承包期內,本合同不許抵押貸款用,中途不得擅自轉包、轉讓,如發(fā)生抵押貸款、轉包、轉讓情況,承包合同自動解除。7、承包方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私搭亂建,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準挖魚池、取土和對土地有破壞的施工,否則,承包合同自動終止,發(fā)包方有權收回土地,不予退還土地承包費,因合同終止造成的損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擔,發(fā)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8、承包期間只能種植一茬樹木,不得在原有樹空栽植其他樹木,合同到期前必須采伐完畢,恢復土地原貌、樹木管理等費用均由承包方負責。9、承包方應在承包合同到期前及時辦理樹木采伐手續(xù),合同到期后,承包樹木因個人原因仍未采伐,樹木無償歸村集體所有。承包到期時,如因其他國家政策不能辦理采伐手續(xù),承包方要按照當時土地市場承包價格及畝數(shù)向村集體繳納承包費,直至可以辦理采伐手續(xù)。**、成交方競價保證金轉為承包費,此次交易在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產生的交易服務費由成交方繳納(收費標準參見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官網)。請意向報名人認真閱讀轉出要求,認可并具備要求條件后再行報名,一旦報名即視為接受,在交易過程中如因轉出要求原因產生的糾紛轉出方不負任何責任,同時成交人以轉出條件原因為借口不與轉出方簽訂合同的行為視同成交人違約,成交人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扣除農交所交易費用后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劃歸轉出方所有,該項目由轉出方在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重新掛牌。**、有意報名的個人或法人須公告期間全面完成現(xiàn)場實地勘查測量工作,一旦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經充分了解地塊的自然狀況及權益情況,自愿接受標的地塊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認可資產說明及交易條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競價成功后不得以標的地塊瑕疵為由提起任何抗辯。**、流轉期限:**年, ****年2月1日至****年1月 ** 日(具體日期以簽訂合同日期為轉)**、轉出林地面積約7.7畝(以實際林地四至為準) | ||
受讓方條件 | 面向全社會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轉出用途 | 種植楊樹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
繳納形式 | 電匯 | 交易保證金(元) | ****0.** |
掛牌期滿,處理方式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
階梯價 | **** | ||
掛牌期 | 5 | ||
價款劃入賬號 | |||
賬戶名稱 | 開戶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