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修改通知
致各投標人:
晉江市芯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福建省集成電路產業(yè)園2號區(qū)塊-橫四路(傘都西路-南天南路)道路及園區(qū)臨時排水工程(招標編號:晉政施招**********2),現發(fā)布補充修改通知如下:
1、本項目《招標文件》第2章 第1節(jié) 投標須知前附表 第**項投標保證金 第3點中的“④采用免繳投標保證金形式”增加備注內容如下:“注:a.免繳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應當自覺遵守招投標法律、法規(guī),不因免繳投標保證金事項而免除違法、違規(guī)和違約責任。當出現法律法規(guī)中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時,投標人應于收到招標人書面通知7日內將招標文件約定的投標保證金足額繳納至招標人指定賬戶。b.投標人參與投標的,即視為承諾出現法律法規(guī)中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時,負有責任的投標人或中標人應當限時足額補繳投標保證金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未按期足額補繳投標保證金給招標人帶來損失的,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各有關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依法依規(guī)將其列為招標投標重點監(jiān)管對象?!?。其余內容不變。
本補充修改通知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具有約束力;補充修改通知內容若與招標文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修改通知內容為準;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時間對同一內容存在不同約定時,以最后約定的內容為準。
招標人:晉江市芯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平誠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