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說明事項 | 1.本項目在標的清單范圍內按現狀整體打包進行轉讓。2.此次轉讓的資產以現場展示為準,部分標的有可能存在零配件缺失、不完整、已失效等現象,轉讓方對設備的使用性不作任何保證,也不保證所轉讓資產實物與評估報告及評估明細表完全一致,同時不因實物的減少而減少轉讓價款。3.本項目掛牌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一經提交報名登記并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的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內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讓意向為不可撤銷的意思表示,自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與經濟責任及所有風險。4.意向受讓方須在報名前到標的現場進行踏勘并對此行為簽署《現場踏勘確認函》,在報名截止日前不進行現場踏勘的,視為自動放棄該項權利,但仍須簽署并提交《現場踏勘確認函》,并視為接受轉讓標的實際現狀(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質量、數量、型號/標識、廠家、價值、生產日期及瑕疵等)。5.本項目轉讓底價為含稅價,成交后轉讓方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向受讓方開具發(fā)票。6.轉讓標的相關備查文件請到云交所查閱。7.公告內容來自于轉讓方的申請和其提供的資料,云交所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8.本項目公告內容及報名截止時間以云交所網站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