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L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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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蘇家屯區(qū)山茶北街**-**號(北5門)房產轉讓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遼寧人信金控管理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轉讓標的以現(xiàn)狀進行轉讓,具體情況以現(xiàn)場實物為準,房產的基礎設施情況意向受讓方須在報名前自行了解,沈交所及轉讓方對房產相關設施的完整性、使用性及瑕疵等情況不承擔保證責任。 2、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一旦繳納摘牌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內容,完全接受資產現(xiàn)狀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發(fā)生的一切相關問題均與轉讓方及沈交所無關。 3、意向受讓方按照轉讓底價的**%繳納摘牌保證金,待項目成交后自動轉為繳納價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讓方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及交易費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賬戶內。意向受讓方若發(fā)生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的現(xiàn)狀和瑕疵等為由發(fā)生逾期或拒絕簽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轉讓方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或等額轉讓價款,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 4、受讓方交齊全部價款后,轉讓方將標的資產現(xiàn)有手續(xù)移交給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承諾,在辦理受讓申請登記前已對本次轉讓項目存在的問題和瑕疵風險了解清楚,對此無任何異議、自愿接受該標的一切現(xiàn)狀并參與受讓,自愿承擔參與本次受讓的一切責任及后果。 5、成交之后由轉讓方為受讓方開具價款發(fā)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