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廣場軌道交通連接通道工程變更公告
原招標公告工期要求:
2.7勘察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完成勘察工作(具體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
設計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具體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
工程建設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具體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
現(xiàn)變更為:
2.7勘察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完成勘察工作(具體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
設計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具體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
工程建設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具體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
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招標人:長春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長春市南湖中街與華慶路交匯
聯(lián)系人:殷先生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鴻園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中海紫御華府**棟2單元****室
聯(lián)系人:溫明偉
電 話:****-********
郵 箱:********1@qq.com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