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車輛采購項目招標公告(第二次)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隆德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車輛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D****************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預算金額(元):******.**
5.最高限價(如有):******.**
6.采購需求:具體內容詳見“第四章項目說明和采購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約定或按采購單位要求提供服務。
8.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否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1)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2)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標可不提供,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3)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或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均不得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4)提供具有良好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承諾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承諾函;提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承諾函;提供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書;
注:第(4)條供應商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本承諾函,若不提供承諾函,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采購文件資格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3.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否
4.合格投標供應商的其他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至****-**-**(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
方式:電子下載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北京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供應商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點:固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加密電子投標文件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寧夏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上傳、遞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注:請各投標供應商在開標前隨時關注相關網(wǎng)站“澄清/變更”公告欄。項目有可能進行時間或內容上的調整,調整內容只在“澄清/變更”公告欄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時關注招標公告或變更(澄清、補充等)公告從而導致投標失敗,后果自行承擔。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隆德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王宏洲
地 址:固原市隆德縣縣城
聯(lián)系方式:**********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寧夏德豐源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系人:徐麗宏
地 址:固原市原州區(qū)北京路金城陽光佳苑**號樓1、2號營業(yè)房
聯(lián)系方式:**********0
代理機構:寧夏德豐源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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